十年使团浪潮之中,亦夹杂异数——阿卜杜·凯斯(عبد القيس)基督徒贾鲁德来归、白尼·哈尼法(حنيفة)携伪先知穆赛利麦、金达豪酋艾什阿斯炫服来投。本章叙此诸团,及奈吉兰基督徒(艾格卜与赛义德)和约、哈瓦兰等小部族来归,显见半岛诸族无论新旧、信疑,皆汇于麦地那(المدينة)。塔伯里并存诸相,既见伊斯兰之包容,亦直书异端。
一、阿卜杜·凯斯(عبد القيس)使团与贾鲁德
是年,阿卜杜·凯斯(عبد القيس)使团来。伊本·胡迈德—塞拉麦—伊本·易斯哈格(ابن إسحاق)传:贾鲁德·本·阿姆尔·本·哈纳什(阿卜杜·凯斯之兄弟,基督徒)率使团来。伊本·胡迈德—塞拉麦—伊本·易斯哈格(إسحاق)—哈桑(الحسن)·本·迪纳尔—哈桑〔巴西里〕传:贾鲁德至,使者邀其入教,示以伊斯兰之可欲,并保其教更佳。贾鲁德与从者归信。彼等求乘骑,使者言无,诫曰「勿骑迷途之畜,那导向火狱」。
贾鲁德返族,恪守其教至死,历叛教时代而不移。及部分族人随古赖尔·本·蒙迪尔·本·努阿曼·本·蒙迪尔叛归,贾鲁德起而证教、召之复归,言「我证万物非主只有真主,穆罕默德(محمد)是祂仆人、祂的使者;凡不诵此证言者,我与之绝」。
贾鲁德为阿卜杜·凯斯(拉比亚支族)中率先归信之基督徒酋长;其「坚守其教至叛教时代」一线,与同为使团而携伪先知穆赛利麦之白尼·哈尼法(حنيفة)形成尖锐对照—同出使团,一守诚、一叛道。塔伯里以此并存,显其不掩异数之史笔。
阿卜杜·凯斯(عبد القيس)为拉比亚支族;贾鲁德乃其中率先归信、且于叛教风暴中守诚之基督徒酋长,为「守教不坠」之范。
二、白尼·哈尼法(حنيفة)使团与伪先知穆赛利麦
是年,白尼·哈尼法(حنيفة)使团来,中有穆赛利麦·本·哈比布(大谎者)。彼等宿于辅士(白尼·纳贾尔)哈里斯之女处。伊本·胡迈德—塞拉麦—伊本·易斯哈格(ابن إسحاق)—麦地那(المدينة)学者传:白尼·哈尼法蒙衣携穆赛利麦来见,使者坐而持棕枝,穆赛利麦求赠,使者曰「若求此棕枝,我亦不赐汝」。
另一传述(白尼·哈尼法一长老):使团留穆赛利麦守驼物,其归信后告使者「留一伴守我等驼物」,使者令同等待之,曰「其守伴之职不劣于尔等」。使团归,以使者所赐告穆赛利麦。穆赛利麦归叶麻麦后叛,自称与穆罕默德(محمد)共掌预言,以押韵辞(سجع)仿《古兰》言「真主赐孕者恩,自其肠膜间出活物;免彼等拜功之负,许酒与奸」;白尼·哈尼法(حنيفة)从之。真主知其详。
穆赛利麦(马斯莱麦 之指小名)为叶麻麦禁区(حرم)之教主,先知迁徙前已立圣区,控东部阿拉伯大片。其「以押韵辞仿《古兰》、免拜许欲」是里达伪先知之典型。底本注谓,传统视里达为宗教叛乱,而韦尔豪森、卡埃塔尼早指其政治本质—穆赛利麦正具部族自立、与麦地那(المدينة)争雄之色彩,非纯宗教异端。
白尼·哈尼法(حنيفة)为古代大族,后于穆赛利麦麾下叛麦地那(المدينة);穆赛利麦号称「大谎者」,其叛为十年后里达战争之先声。叶麻麦(يمامة)为其根据之地。
三、金达使团与艾什阿斯
艾布·贾法尔〔塔伯里〕记:金达使团来,艾什阿斯·本·盖斯(الأشعث بن قيس)·金迪率之。伊本·胡迈德—塞拉麦—伊本·易斯哈格(ابن إسحاق)—伊本·希哈布·祖赫里传:艾什阿斯率六十骑来,梳发染黛,衣也门(اليمن)条纹丝边袍。入寺,使者问「未归信乎?」对曰「然」,「何丝挂颈?」众裂而弃。
艾什阿斯曰「我等乃食苦草者之后,汝亦然」。使者笑,嘱「此系谱当归阿巴斯·本·阿卜德·穆塔里卜与拉比阿·本·哈里斯(皆商)」,「我们乃纳绥尔·本·基纳奈(كنانة)之后,不随母系、不弃父系」。艾什阿斯曰「金达人听:自今日后,再有此语,我杖之八十」。
艾什阿斯言「食苦草者之后」,伊本·希沙姆(هشام)注其母系出自「食苦草者」;使者以「不随母系、不弃父系」正其族源,显伊斯兰以父系为嗣、不以母族夸饰之制。艾什阿斯后于叛教战争与征服中显名,其「杖八十」之语亦见蒙昧雄辩之风。
金达为南阿拉伯古王权部族;艾什阿斯乃其豪酋,率六十骑炫服来投,后于早期伊斯兰政治军事中举足轻重。
四、奈吉兰和约与诸小使团
瓦基迪(الواقدي)记:穆希里卜使团、拉哈维云使团来。奈吉兰之艾格卜与赛义德使团来,使者与之立和约(哈米杜拉曾录其约文)。阿布斯使团、萨迪夫使团来(萨迪夫于辞别朝觐尽归)。阿迪·本·哈提姆(舍阿班来,见前第六章)。
艾布·阿米尔·里哈比死于希拉克略(拜占庭皇帝)朝,基纳奈(كنانة)·本·阿卜德·亚里勒与阿尔盖麦·本·乌拉塞争其继;希拉克略判归基纳奈,谓二者皆城居,而阿尔盖麦为帐居。哈瓦兰使团来,十人。
奈吉兰和约(艾格卜与赛义德)是伊斯兰与也门(اليمن)基督徒之重要条约,其约文(哈米杜拉录)确立奈吉兰基督徒之权利与义务,与第8章丁税制相接。艾布·阿米尔死于拜占庭朝、希拉克略判产一事,显见麦地那(المدينة)与拜占庭之外交—法律交错:一阿拉伯迁士之遗产,竟由拜占庭皇帝依「城居/帐居」裁决。
奈吉兰(نجران)为也门(اليمن)北境基督徒重镇;艾格卜(العقاب,本名阿卜德·马西哈·金迪)与赛义德(السيد)为其使团首领,与使者立和约,确立保护民地位。哈瓦兰(حولان)为古老南阿拉伯部族,使团十人来归。
本章诸事合观,十年使团鱼龙混杂——贾鲁德守诚、穆赛利麦叛道、艾什阿斯炫服来投、奈吉兰基督徒立约。塔伯里并存诸相,既见伊斯兰之包容(基督徒、犹太教徒可守其教),亦直书异端(穆赛利麦)。半岛诸族至此尽入叙事,而「里达」之种已伏于白尼·哈尼法(حنيفة)。

本章可与犹太—基督教传记传统、拜占庭圣徒传以及中国正史中的开国人物纪事相互参看。几类文本都会用预兆、演说和关键抉择塑造共同体记忆,但《泰伯里史》更强调传述链与多种说法并列。比较时应区分信仰见证、政治记忆和可核实年代,不能用一种文体的标准简单否定另一种。
| 阿拉伯/波斯原文 | 中文 | 释义 |
|---|---|---|
| عبد القيس | 阿卜杜·凯斯 | 拉比亚支族;贾鲁德率其使团来归,且于叛教时代守诚。 |
| الجرود | 贾鲁德 | 阿卜杜·凯斯之基督徒酋长,率先归信、守教不坠。 |
| حنيفة | 白尼·哈尼法 | 古代大族;使团携伪先知穆赛利麦来,后于其麾下叛。 |
| مسيلمة | 穆赛利麦 | 号称「大谎者」之叶麻麦教主,以押韵辞仿《古兰》,里达之先声。 |
| يمامة | 叶麻麦 | 东部阿拉伯之地,穆赛利麦之根据。 |
| كندة | 金达 | 南阿拉伯古王权部族;艾什阿斯率六十骑来投。 |
| الأشعث بن قيس | 艾什阿斯·本·盖斯 | 金达豪酋,炫服来归,后于早期伊斯兰政治军事中显名。 |
| نجران | 奈吉兰 | 也门北境基督徒重镇;与使者立和约。 |
| العقاب | 艾格卜 | 奈吉兰使团首领,本名阿卜德·马西赫·金迪。 |
| السيد | 赛义德 | 奈吉兰使团首领之一,与艾格卜同来立约。 |
| حولان | 哈瓦兰 | 古老南阿拉伯部族;十年使团十人来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