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里史 · 第9卷 第8章 · 九年余下使团与制度
希木叶尔诸王来归 · 巴哈拉与法扎赖使团 · 奈贾希之死 · 艾布·伯克尔朝觐与阿里宣读《讨离章》 · 天课丁税定制 · 迪马姆·本·萨阿莱
底本:阿勒塔布尔伊《历代民族与帝王史》第九卷(蒲纳瓦拉英译)莱顿本〔1718〕—〔1724〕
 

希吉来九年(公元630—631年)是伊斯兰在阿拉伯半岛全面胜利的一年。侯奈因、塔伊夫、塔布克之后,各部族使团如潮水般涌向麦地那(المدينة)。本章承接前章,叙九年余下的重要使团与制度确立:希木叶尔南阿拉伯诸王遣使来归、巴哈拉诸部入教、奈贾希归真、艾布·伯克尔率众朝觐而阿里(علي)奉命宣读《讨离章》、天课与丁税制度最后定型,以及白尼·萨阿德豪酋迪马姆·本·萨阿莱(دمام بن ثعلبة)单骑质教、全族尽归的著名故事。塔伯里于此亦留下了其史源之若干异文与可考之处。

一、希木叶尔诸王遣使来归

译文(原著叙事)

伊本·胡迈德—塞拉麦—伊本·易斯哈格(ابن إسحاق)传:使者自塔布克返回之后,希木叶尔诸王遣使来归的讯息于莱麦丹月抵达。来使所报诸王为哈里斯·本·阿卜德·库拉勒、努阿伊姆·本·阿卜德·库拉勒,以及祖·鲁艾因亲王努阿曼;此外尚有哈姆丹与麦阿菲尔两部。祖尔·本·亚齐德·祖·亚赞遣马立克(مالك)·本·穆拉·拉哈维前来,报称诸王已然归信伊斯兰,弃绝多神及其徒众。

译文(原著叙事)

使者于是致书诸王,书名「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自真主的使者、先知穆罕默德(محمد)致哈里斯·本·阿卜德·库拉勒、努阿伊姆·本·阿卜德·库拉勒、祖·鲁艾因亲王努阿曼、哈姆丹与麦阿菲尔。我赞主超绝,除主之外别无主宰。你们来使于我自拜占庭境返回之际迎于麦地那(المدينة),传布佳音,告我等已归信伊斯兰,并已诛戮多神徒众。真主确已以祂的引导引导了你们……」

译文(原著叙事)

书中随而详定教法义务:力行拜功、完纳天课、献出战利品之五分之一、穷人之施舍;并开具税额——田园以泉雨灌溉者什一,以皮桶灌溉者二十之一;骆驼每四十峰出乳驼一,每三十峰出壮驼一,每五峰出羊一,每十峰出羊二;牛每四十头出犊一,每三十头出犊一;放牧场羊每四十羊出羊一。书中又定:犹太教徒、基督教徒若守其教,则不可强之改宗,只须纳丁税,凡成年男女、自由或奴仆,每人足额第纳尔一枚,或折以麦阿菲尔布衣;纳者得主与使者之护佑,拒纳者即为真主及其使者之敌。

译文(原著叙事)

使者又嘱诸王善待首批来归的希木叶尔人,并遣穆阿兹·本·杰拜勒、阿卜杜拉·本·栽德、马立克(مالك)·本·欧拜达、欧格拜·本·纳米尔、马立克·本·穆拉等五人为使赴也门(اليمن),总领收税传教之事,以穆阿兹为长,非得其悦不肯放回。

【讹误订正(泰伯里史自身)】希木叶尔国书与税制文献

底本注称,此信的羊皮纸希木叶尔文抄本后来在贝鲁特(لوط)被发现(科恩、哈米杜拉诸家曾有研究)。塔伯里所列天课与丁税细目,实为伊斯兰国家财政与宗教少数群体地位之法律基础。需注意:底本将「泉润之地」一处误植为灌溉用语,注家已据伊本·易斯哈格(ابن إسحاق)与哈米杜拉校本校正为「其根自吸、不需灌溉之地」。

【术语卡片】天课(زكاة)

伊斯兰五大支柱之一,对特定财产按率征收、分济八类贫乏之法定税。塔伯里于此详列田园、驼、牛、羊之税率,足见九年已是制度确立之年,而非仅口头劝教。

【术语卡片】丁税(جزية)

对守其犹太教或基督教之「有经人」征收的人头税,换取其生命、财产与主使者之护佑。此制与天课并立,构成伊斯兰治下宗教少数群体之法律地位,亦为后世所谓「保护民」(أهل الذمة)制度之雏形。

二、巴哈拉、白尼·白卡与白尼·法扎赖使团

译文(原著叙事)

瓦基迪(الواقدي)记:是年,巴哈拉部十三人使团来见使者,宿于米格达德(المقداد)·本·阿姆尔处。是年,白尼·白卡部亦遣使来,其团仅三人。

译文(原著叙事)

是年,白尼·法扎赖部遣使来,约十人,其中有哈里哲·本·希沙姆(هشام)。法扎赖为盖特方支族,与胡瓦津、塔伊夫诸部同属半岛中北部游牧族群;其使团之来,标志着九年归信浪潮已波及盖特方一系。

【术语卡片】巴哈拉(بخراء)

古达阿(قضاعة)之支族。九年十三人使团宿于早期迁士、独眼猛将米格达德(المقداد)处,可见使团接待已纳入麦地那(المدينة)早期穆斯林(مسلم)网络。

三、奈贾希之死与众人之志哀

译文(原著叙事)

是年,使者闻阿比西尼亚国王奈贾希(النجاشي)于九年拉杰布月归真,为之志哀。奈贾希乃早年庇护首批穆斯林(مسلم)迁士于阿比西尼亚之基督教国王,其与先知之间互遣使节、互致书信,为伊斯兰早年外交之重要一页。

【对照解读】奈贾希与早期伊斯兰—阿比西尼亚关系

塔伯里记奈贾希于九年拉杰布归真,与早年「迁士赴阿比西尼亚」叙事相接。此王虽为基督教君主,却于穆斯林(مسلم)最危难时容其避难,故先知闻其死而志哀,并曾为其行殡礼祈祷。此一事既见宗教之别不碍人道之义,亦为伊斯兰与阿比西尼亚早期邦交之收束。

四、艾布·伯克尔朝觐与阿里(علي)宣读《讨离章》

译文(原著叙事)

是年,艾布·伯克尔率众朝觐。他自麦地那(المدينة)偕三百人出发,携牺牲驼五头,使者另发牺牲驼二十头。阿卜杜·拉赫曼·本·奥夫亦赴朝并行牺牲之礼。

译文(原著叙事)

使者于艾布·伯克尔既行之后,即遣阿里(علي)·本·艾比·塔利卜追之,于阿只(العرج)追及,命其于牺牲日、于「陡坡」(阿克巴)宣读《讨离章》之「解脱宣告」。

译文(原著叙事)

据苏迪所传:当《讨离章》首四十节降示,使者先以之付艾布·伯克尔,命为朝觐之长。及艾布·伯克尔至祖·胡莱法之「荆棘地」(阿勒什朱尔阿),阿里(علي)追及,取经节而去。艾布·伯克尔返见使者,问「可有关于我之启示?」使者答「无」,只「除我及我家人,无人可传达此章」。阿里于是立于牺牲之日宣告:「自今年之后,不信者不得近圣寺;不得裸体环游天房;凡与使者有约者,其约守至期满。此乃饮食欢乐之日。唯穆斯林(مسلم)得入乐园。」

译文(原著叙事)

另一传述(哈里斯—阿卜杜·阿齐兹—艾布·麦舍尔—穆罕默德(محمد)·本·凯阿布等):使者九年遣艾布·伯克尔为朝觐之长,又遣阿里(علي)宣读《讨离章》三十或四十节,予不信者四个月在境内通行之期。阿里于阿拉法日宣告,是给不信者祖·希哲余二十日、穆哈兰、赛法尔、拉比一及拉比二前十日;又于其居处宣告同样禁令。

【讹误订正(泰伯里史自身)】《讨离章》宣读地与教派源流

底本于此明言,伊本·希沙姆(هشام)与瓦基迪(الواقدي)皆记艾布·伯克尔并未自麦地那(المدينة)折返;而苏迪所传「艾布·伯克尔返回询问」之说,与二者相左。塔伯里且指出,此一分歧后来成为什叶(الشيعة)派与逊尼(أهل السنة)派冲突之源,盖因「传达《讨离章》者唯使者或其家人」一语,牵涉先知身后继承之合法叙事。又,阿拉法日(祖·希哲九日)与牺牲日(十日)两种宣读时日之异,亦为各家所争。

【术语卡片】《讨离章》(《讨离章》)

即《古兰》第九苏拉,又名《忏悔章》。其首节宣示「解脱」来自真主及其使者,解除与多神徒所立之约。阿里(علي)于此奉命公开宣读,标志多神徒参与朝觐与裸体环游天房之旧习被正式废止。

五、天课定制与乌姆·库勒苏姆之死

译文(原著叙事)

艾布·贾法尔〔塔伯里〕记:是年,施舍(الصدقة)成为定制,使者遣员四出征收。是年降示「你当从他们的财产中纳取天课,以洁净他们」(9:103) 一节,其降示背景即赛阿莱拜·本·哈提卜之事:此人居贫时求先知祈祷致富,及富而吝啬,竟拒不纳施舍。

译文(原著叙事)

瓦基迪(الواقدي)记:是年舍阿班月,使者之女乌姆·库勒苏姆归真,由阿斯玛·宾特·欧迈斯与萨菲娅·宾特·阿卜德·穆塔里卜等洗濯,辅士妇女中有名温姆·阿提娅者参与。艾布·塔勒哈下入其墓。

【术语卡片】乌姆·库勒苏姆(أم كلثوم)

先知之女。其卒于九年舍阿班月,恰在半岛归信浪潮与制度定型之年,塔伯里以此琐事系于年末,足见其编年之细。

六、迪马姆·本·萨阿莱(دمام بن ثعلبة)与白尼·萨阿德尽归

译文(原著叙事)

穆罕默德(محمد)·本·瓦利德(الوليد)—库赖卜(伊本·阿巴斯释奴)—阿卜杜拉·本·阿巴斯(عبد الله بن عباس)传:白尼·萨阿德遣迪马姆·本·萨阿莱(دمام بن ثعلبة)来见使者。他使驼跪于寺门,羁其足,入见使者与诸伴。迪马姆身强力壮、多毛、垂双鬟。他直趋使者前,问「阿卜德·穆塔里卜之子何在?」使者应之。迪马姆曰「你是穆罕默德?」对曰「然」。

译文(原著叙事)

迪马姆言:「我以真主——你的主、前人之主、后人之主——起誓问你:真主确遣你为我等之使者否?」使者答「以真主为誓,然」。迪马姆复以誓诘之:是否命我等独拜真主、不以先人所拜之偶为配?是否命我行此五番拜?使者皆答「以真主为誓,然」。迪马姆于是将伊斯兰义务——天课、斋戒、朝觐及诸法——一一道来,使者皆肯。

译文(原著叙事)

迪马姆乃言:「我证万物非主,只有真主,独一无偶;我证穆罕默德(محمد)是祂的仆人、祂的使者。我必履行此诸义务,远离你所禁,不多添亦不减少。」言毕退就驼所。及他转身,使者说:「此双鬟者若出衷真诚,必入乐园。」

译文(原著叙事)

迪马姆解羁上驼,归见其族。其首语即痛诋拉特与欧萨:「拉特与欧萨何其恶也!」族人惊曰「慎言,迪马姆!当心白癞、真癞与狂乱!」他答:「二者既不能益亦不能伤。真主已遣使者、降经典,我以之救你们于蒙昧。我证万物非主只有真主,独一;我证穆罕默德(محمد)是祂仆人、使者,已将主所命与所禁传于你们。」竟至当日黄昏,族中男女无一人不归信。伊本·阿巴斯(ابن عباس)称,未见有部族代表贤于迪马姆者。

【讹误订正(泰伯里史自身)】迪马姆来归之时与史料层级

底本注谓,伊本·萨阿德记迪马姆于莱贾布五月(5/627–28)来麦地那(المدينة),而正文叙事系于九年朝觐与天课定制之后,二者时序不一。塔伯里采伊本·易斯哈格(ابن إسحاق)—伊本·阿巴斯(ابن عباس)之链,重在「单骑质教、全族尽归」之戏剧性;迪马姆垂双鬟、当庭逐条诘问先知之描写,亦为蒙昧时代阿拉伯雄辩者入教之典型叙事。

【术语卡片】迪马姆·本·萨阿莱(دمام بن ثعلبة)

白尼·萨阿德部豪酋。其「垂双鬟、逐条质教」的入教故事,是塔伯里九年使团叙事中最具个人色彩的一则,与阿迪·本·哈提姆(见前第六章)形成「雄辩者归信」的又一范例。

【术语卡片】拉特与欧萨(اللات / العزى)

蒙昧时代阿拉伯两大女神,与玛纳特合称「真主之三女」。迪马姆归信后首即痛诋二神,正对应侯奈因前杜莱德所捍卫、塔伊夫所奉之偶像体系;至此,其信仰根基在叙事中已被彻底消解。

【按语】九年:半岛政治格局之根本转折

本章与前后诸章合观,可见希吉来九年实为伊斯兰在阿拉伯半岛全面胜利之年:使团如潮、制度定型(天课、丁税、朝觐禁令),南至希木叶尔、北至泰伊,皆遣使来归。塔伯里于此亦留下其史源之异文——宣读《讨离章》之地、迪马姆来归之时、奈贾希卒期——足供后人考信。自此,半岛从「诸部族各自立神」转入「独一真主之乌玛」,十年辞别朝觐于是可得而行。

【对照解读】跨文明阅读:圣人传记与共同体记忆

本章可与犹太—基督教传记传统、拜占庭圣徒传以及中国正史中的开国人物纪事相互参看。几类文本都会用预兆、演说和关键抉择塑造共同体记忆,但《泰伯里史》更强调传述链与多种说法并列。比较时应区分信仰见证、政治记忆和可核实年代,不能用一种文体的标准简单否定另一种。

阿拉伯/波斯原文 中文 释义
همدان 哈姆丹 也门大部落,九年诸王来归时附于希木叶尔使团之列。
معافر 麦阿菲尔 也门塞拉特山区一地及其部族,以织工闻名;丁税可折以麦阿菲尔布衣。
بخراء 巴哈拉 古达阿支族;九年十三人使团来归,宿于米格达德处。
فزارة 法扎赖 盖特方支族;九年约十人使团来归,哈里哲·本·希沙姆在其中。
النجاشي 奈贾希 阿比西尼亚国王,早年庇护穆斯林迁士之基督教君主,九年拉杰布归真。
براءة 《讨离章》 《古兰》第九苏拉,又名《忏悔章》;阿里奉命公开宣读,废多神徒朝觐与裸体环游之旧习。
زكاة 天课 伊斯兰五大支柱之一,对特定财产按率征收之法定税,九年成为定制。
خمس 五分之一 战利品归真主与使者、近亲、孤贫、旅客之五分之一;先于天课而取。
جزية 丁税 对有经人(犹太、基督教徒)征收的人头税,换取护佑;拒纳者为主使者为敌。
دمام بن ثعلبة 迪马姆·本·萨阿莱 白尼·萨阿德豪酋,垂双鬟、当庭逐条质教而全族尽归。
اللات 拉特 蒙昧时代阿拉伯女神之一,与欧萨、玛纳特并称「真主三女」。
العزى 欧萨 蒙昧时代阿拉伯女神,主圣所在奈赫莱谷;迪马姆归信后首即痛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