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风的推动下,羊肉逐渐进入唐人的日常饮食中。唐代内地曾流行过一种用羊肉做的大胡饼,在《唐语林》卷中记“时豪家食次,起羊肉一斤,层布于巨胡饼,隔中以椒豉,润以酥,入炉迫之,候肉半熟食之,呼为‘古楼子’”。
唐代宫廷中流行着一种有名的宴席叫烧尾宴,它主要是唐代大臣们初次拜官或升迁时,为感谢和取宠于皇帝而向其进献食品的宴席。709年,韦巨源在拜尚书左仆射时,曾向皇帝进献烧尾宴,在《清异录》中留有此次宴会中的58道菜谱,现将其中有关羊肉饮食的摘录如下:
格是古代一种极其残酷的刑具。高诱在《吕氏春秋》中说到格用铜做成,在其下面烧火后让人赤脚在上面走,人就会因高温把脚烫伤而无法行走,最终坠入火中而亡。从格的意思中我们就可以得出,这道菜是烤制而成,它是一种用切好的羊肉及其肠脏分别裹上豆粉烤制的食品。
这道菜,是唐懿宗在女儿同昌公主下嫁时赏赐的一种珍贵食品,是用一只羊身上取下的四两肉制成的,即使经历酷暑也不会坏。但具体的制作过程不得而知。而根据今人研究其制作过程,可能类似于今天四川名菜“灯影牛肉”、“干肉脯”,主要采用腌、烘等烹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