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作家李敖早年以批评国民党而成名。1959年9月9日,24岁的李敖进入国民党凤山陆军步兵学校受预备军官第八期入伍训练时,就发愿调查传闻多年的国军“军中乐园”即军妓,作为关切苦难中国人民的一个专题。1960年3月,入伍训练结束后,李敖被派往国军第17师服役,授予少尉军衔,次年退役。但直到26年后的1986年,李敖揭露国民党军妓制度的文章才成文公开发表。
所谓“军中乐园”,就是军中妓院,也就是营妓。营妓在中外历史上虽然间或出现,但像国民党这样统一妓院了的,却是古今所无。国民党在大陆溃败之时,裹胁几十万中国壮丁,这些壮丁在战场上幸未成为炮灰,却倒霉的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等岛,成了国民党祸国殃民的筹码。国民党扣住这些人,说要反攻大陆去,不准退伍,他们白天只好打野外;不准成家,他们晚上只好打野炮。打野炮就是解决大兵的性欲问题,大兵们太穷,逛普通民间的窑子是逛不起的,并且军民不分,也易滋纷扰。于是国民党的败军之将,得到败军之首蒋介石的点头,就搞起败军之兵专用的妓院来。令下之日,举凡国民党驻军之地,就有“军中乐园”随侍在侧。
这许多雇员,多来自台湾,有18岁的,也有30出头的,平均年龄23岁。双方行的是合约制,签定雇用合约,每期半年,双方同意可以续约。服务期间伙食与服装由军中供给,营业收入女方实得七成,每星期工作六天,逢星期一休假,每天工作时间自上午8时至中午11时,下午2时至9时。票价分为三等,“军官部”25元(侍应生在金门本岛者可得16元,小金门等外岛可得17元);“士官部”20元(侍应生得14元或15元);“战士部”10元(侍应生得8元或9元)。虽然形式上是合约制,两厢情愿,但是,妓女这边,再被老鸨龟公等一勒索,也就所得无几了。并且,外岛“军中乐园”中的妓女,许多都是台湾本岛抓到的私娼,被强制“充军”送到前线的,这种身份的妓女,所得就更没保障了(台北华西街私娼被连续抓到三次者,即“充军”前线)。
国民党设立“军中乐园”的自我宣传德政之一是,可以防止性病,但事实上却成效不彰。国民党为了防止性病在军中传播,对于“军中乐园”制定了详细而严苛的管理条例,如“游室官兵须注意卫生与保健,凡有配偶患有性病、传染病、酗酒或神智昏迷不清以至(及)疲劳过度者,不得入室娱乐”,另有“作息时间表”,规定星期一星期四健康检查及防治。是日也,7点半起床。8点点名及上课。课目有“保防常识”、“生活指导”、“卫生教育”、“服务规则”、“礼节指导”、“国语会话”。教师是医官、经理、干事、管理员。十二点诊断。“军中乐园”虽然要求阿兵哥要戴卫生套,但是很少有人愿意。有一次,时任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的蒋经国问一个得了性病的老兵:“你为什么不戴保险套?”老兵夷然答曰:“报告蒋主任,你穿袜子洗脚吗?”蒋经国闻之语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