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个说法,在网络上流布甚广,许多人写文章都引用了——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说:“如果让我选择,我愿意生活在中国的宋朝。”但又有人考证过,这其实是以讹传讹的说法,汤因比并非说过此话。不管汤氏是否这么说过,此话的广为传播,倒也说明“生活在宋朝”之说确实能引发众多共鸣,深得人心。你换成“我愿生活在朱元璋时代”试试,看多少人会响应。
比如说,如果你穿越到唐朝。别看“大唐盛世”的名声很好听,但真让现代人回到唐朝,可能随时会受不了。别的不说,就说大唐的坊市制度与夜禁制度吧,城市中的商业区(市)与生活区(坊)是相隔离的,你居住的坊不准开设商店、市场、酒店,你想喝杯小酒,只能跑到定时营业的“市”里。入夜,坊门开始关闭,街路清场,你要是夜晚上街蹓跶,便属于“犯夜”,会被抓起来打屁屁的。
再比如说,你要是穿越到明代,特别是明初,恐怕也会非常不适应。明朝恢复了唐代时的严厉夜禁制度,按《大明律》的规定,“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之后,五更三点,钟声未动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镇各减一等。”你如果是宅男,倒也无所谓;若是习惯过夜生活的夜猫子,就很难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