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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4日

真实的宫女有多凄惨?在皇宫中和畜生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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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时期,东吴孙权的孙子,孙皓,是个少有的暴虐而又荒淫的皇帝。《三国志》记载,他命令黄门在各地“科取将吏家女,其二千石大臣子女,皆当岁岁言名。年十五六进行简阅,简阅不中,乃得出嫁。后宫千数,而采择无已”孙皓在采选宫女上,可谓“秉公执法”,“一视同仁”了。不仅普通老百姓家要选,连大臣家里也不放过。而且,必须年年报告,只有当他采选剩下的,才可以出嫁。孙皓最后终于被晋武帝推翻,百姓以为从此可以不再受无道的皇帝凌虐,没想到,晋武帝在平吴后,下诏“聘公卿以下子女,以备六宫”。在采选前,禁止士大夫和平民百姓婚姻嫁娶,大臣之女借被入选充当三夫人和九嫔,二千石官吏子女则被选为良人以下。此诏既下,有些世家望族之女,则“败衣瘁貌”,以免被入选。这简直是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兵肆虐中国时,中国女人为了免受侮辱,只得用锅底灰涂抹脸上防备烧杀奸淫的翻版。当时一些被选入宫的女子与亲人告别时,皆“号哭于宫中,声闻于外,行路悲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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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康熙曾经说过“明季事迹,卿等所知往往皆纸上陈言。万历以后所用内监,曾有御前服役者,故朕知之独详。”“明季宫女至九千人,内监十万人,饭食不能遍及,日有饿死者。今则宫中不过四、五百人而已。”康熙固然有宣扬自己的生活的简朴,以及政治清明的目的,对于明朝宫廷的服役人数,多少有点夸张,但是,也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来,明朝宫廷的荒淫无度。明朝与清朝的宫女制度不同,清朝规定,宫女每年采选一批,服役到二十五岁时,就可以出宫。这样有进有出,宫廷可以保持一定数量,不至于积累太多。但是明朝时期,并没有这样的制度。明朝的放还宫女,只是在偶然条件下,才会实施。譬如,天顺八年,明英宗朱祁镇终于经过“夺门之变”又重新登基当了皇帝,朱祁镇的心腹大臣李贤提出建议“天时未和,由阴气太盛,自宣德至天顺间,选取宫人太多,浣衣局没官妇女,愁怨尤甚,宜皆放还。”于是朱祁镇才听从了李贤的意见,将一些没官妇女和宫女放还回家。从宣德元年到天顺八年,已经过了三十八年,也不过放了这么一次。如果宣德年间采选的宫女即使十岁,这时放还回家的宫女已经将近五十来岁,其青春早已远去,唯留宫廷高墙大殿中禁锢的悲伤。
  嘉靖皇帝朱厚熜是明朝第十一位皇帝,不仅对于朝廷的“言官”苛酷严厉,经常用“廷杖”来教训与他不同意见的大臣,使得距谏之风日盛,而且对于后宫宫女更是残酷虐待。宫女稍有小过,便大加笞打,因此被打死的宫女多达二百余人。宫女们忍无可忍,终于在嘉靖二十一年十月,发动著名的勒死嘉靖的大案,即”壬寅宫变”。可惜因为慌忙之间,宫女们误栓死结,未能把嘉靖勒死,导致十几名宫女全部被凌迟处死。但,这次豪举,却是中国几千年历史当中的第一次。它的失败固然让人惋惜,但是却让这些帝王明白,即使“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草民,也有不堪忍受皇权暴虐的时候,因为她们是人,不是一丛任意践踏的小草,更不是一头随意踢打的牲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