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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西欧中世纪的城市建筑与工商业的发展

      中世纪初期西欧的城市,并不像现在的西方城市那样。那时,每座城市都筑有厚实的城墙,城墙上有垛口、炮眼和望塔,外面往往有河道环绕,只有经过吊桥,才能进入城内。城门整天有卫兵把守。每天清晨号角声响,城门洞开;入夜城门紧闭,任何人都不能进出。城市的外貌就像一座堡垒。这一切,都是为了防御敌人进攻。
      城市通常是不大的,一般不过四五千居民,有二万居民的城市算是很大的了。这距当时已经拥有百万人口的中国唐朝都城长安相比。真有天壤之别。
      城里人口虽然不多,却显得非常拥挤。狭窄而又弯曲的街道两旁,楼房一幢接着一幢,有的高达四五层。这些楼房往往上下互相交错,上层楼突出在下层楼之上;街道两旁相对的房顶几乎相碰,以致晒不到阳光,显得非常阴暗。房屋大都是木造的,顶上盖着厚厚的麦秸。由于用火石打火很费时间,所以在“熄火”钟打过以后,居民把火种整夜埋在灰烬里;晚上都点松脂火把照亮。因此时常失火,而且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把整个住宅区焚毁。
      街道的路面是泥土的,比较热闹的地段才铺上鹅卵石。赶车的、骑马的、步行的就在这高低不平的路上东躲西藏,擦肩而过。路上到处是肮脏的垃圾和飞扬的灰尘,一下雨就是一个个污秽的泥潭,所以时常发生传染病,人口死亡率极高,平均寿命很短。
      城里唯一宽阔的地方是市场。这是一块较大的空地,往往位于城市的中心。市场四周是市议会、店铺、回廊和各种摊子;全城市民大会、审判案件以及处决犯人,也都在这里举行。加上一年大约有100个星期周和节日,人们有许多机会在一起高谈阔论,打听消息。因此,这里是最热闹的地方。
      居住在城市里的主要是手工业者。许多城市的街道就以他们的行业命名。如制革匠街、铜匠街、首饰街等。实际上,中世纪西欧的城市正是由他们建立起来的。
      在公元五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西欧几乎没有城市。奴隶制时期发展起来的城市早已遭到破坏,有的成为设防据点,有的是封建国王或主教的驻地,有的变成了废墟。后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手工业者时常上市集出售自己的制品。他们总是到那些水陆交通比较方便、人数聚居较多的地方赶集;流动的商人也带着外地产品到集市上来贩卖。日子久了,手工业者就来这里开设作坊,商人们也逐渐定居下来开设商店。于是,这些集市便渐渐发展成为城市。在西欧,这种以工商业为中心的城市,是在公元10世纪以后才兴起的。
      正在兴起的城市,吸引着大批农奴和处于农奴地位的手工业者。他们不堪领主的剥削压迫,从农村逃亡到城市定居,从而使城市日益发展。好在各封建领主之间往往互不相属,农奴一旦逃离领地,便不受原属领主的追捕。不过城市里的手工业者,仍然是城市领地所属的领主的农奴,他们还得向领主交纳赋税。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同一行业的手工业者就结成联盟——行会。上面说的制革、铜匠、首饰等行会,差不多每个城市都有数十个之多,有的大城市达到数百个。例如巴黎,在13世纪末有300多个行会。
      每个手工业者必须隶属于一个行会,否则他就无权在城市里从事生产。每个行会选举自己的首领,设立自己的会所。行会规定,所属成员不得制造粗劣的产品,不得屯积大量原料,不得雇用超过规定的帮工和学徒,甚至禁止在窗前陈列显耀夺目的商品,或者招揽站在其他店铺门前的主顾,以避免互相竞争。行会同时又是军事组织,他们担负防守城市的任务。
      后来,经过与领主甚至国王的上百年的斗争,大多数城市获得了独立,有了自治权,所有市民变成了自由的人。即使是一个农奴,只要他在城市里住上一年零一天,就能取得自由。他们成立市议会,选举市长(有的城市叫执政官)和法官,铸造货币,并且组织统一的军队。
      随着城市的扩大,商业活动也日趋繁荣。各国和各城市的商人都互相往来赶集。他们随身带来了许多货物和钱币。可是,因为每个领主和城市都可以自己铸造钱币,钱币的名称、成色和重量各不相同,所以一切银钱交易都需要严格审查它的兑换价值;况且,长途搬运大宗的银币和铜币并不方便,也很危险。需要武装押运,所以,商人在自己的城市里将钱币交给兑换人,取得兑换人的凭据,再凭这张凭据,在另一个城市里兑取当地的货币。这样,就出现了兑换的行业;而这种凭据,就是所谓“汇票”。有时商人也可以向兑换人借钱,由借钱人出具一张有归途期限的票子,到期偿付借款和利息。这样,兑换人变成了银行家,银行也就在城市里应运而生。“银行”这个词儿,在意大利语中本来的意思,是指兑换人坐的板凳,后来它的词意扩大了。
      不过,当时教会是严禁放债夺利的。有些商人为了逃避这种禁令,便向放债人借钱,而和他平分利润。这就是“合资公司”的起源。集居在外国城市里的同一国籍的商人,又往往推荐一个人办理行政、担任裁判,并且代表他们跟这个城市的首领会商。这些办事人员称为“领事”。从此,就出现了“领事”制度。
      中世纪西欧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对农村自然经济起了很大的破坏作用。封建主因为需要购买城市的手工业品和从东方运来的奢侈品,如绸缎,宝石,药材,胡椒、肉桂等香料,迫切需要货币。于是他们开始把劳役和实物地租改为货币地租。农民为了交纳货币地租而经常负债,结果造成了他们之中两极分化,大多数农民的地位更加恶化。由于这些原因,从十四世纪起,西欧各国不断地发生规模巨大的农民起义;城市里的平民,也广泛开展摆脱领主束缚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