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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普鲁士是如何在德意志邦国林立的局势中率先崛起的

      经历了欧洲三十年战争的疯狂摧残,德意志地区工商产业损耗殆尽,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更是通过国际法的方式将360多个邦国的形势固定下来了。与此同时,英、法等国相继形成了统一的民族国家,并建立了颇为完善的中央集权制度。在此背景之下,普鲁士王国逐渐崛起,并最终完成了德意志统一的宏图。
      普鲁士的崛起和德意志的统一离不开容克地主阶级,其原意为无骑士称号的贵族子弟,后泛指普鲁士贵族和大地主阶层。那么在德意志众多邦国中,普鲁士是如何脱颖而出,容克贵族在其中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的呢?

权力格局的多元化

      德意志地区,又称德意志空间,通常是指地理位置处于欧洲中心的德意志族群区域。由于天然处于四战之地,自中世纪开始就始终面临西边拉丁人、东面斯拉夫人、南方天主教会和北部维京海盗的威胁,不得不四面设防、耗资巨大。神圣罗马帝国成立之后,经历了短暂的中央集权时期以后,中枢权力渐渐因与教皇争霸而衰落,地方割据诸侯不断做大。由于德意志空间内部缺乏一个占据绝对优势地位的领土或邦国,分裂的时间远大于统一时期。
      不同于世界其他地方,中世纪的欧洲世俗权力和宗教权力是彼此独立而对峙的关系。这东亚教权臣服于皇权、西亚教权凌驾于王权的模式大为不同,在欧洲的这两股力量谁也无法压垮谁。权力格局的多元化产生了大量的缝隙空间,有利于工商业城市、大学等一系列新生事务的诞生。不论是教权还是世俗权力都尽力拉拢新生事务,给予足够的善意,这在诸侯林立的德意志地区表现的更为突出,也因此率先爆发了宗教改革运动。宗教改革发生之后,对欧洲权力格局的多元化起到了进一步促进作用。新教与天主教的分离、独立和彼此对峙,进一步加剧了德意志地区完成实质统一(名义上处于神圣罗马帝国治下)的难度。

地缘外交的均势化

      伴随着新教在德意志地区的发展壮大,许多企图对抗天主教会的诸侯纷纷皈依和支持新教(主要是路德宗),如此就导致了世俗王权争霸、新旧教派争斗、王权教权对峙在德意志地区被纠缠在了一起。到了16世纪中期,各个邦国通过了一份重要的文件,即《奥古斯塔拉的宣言》,从原则上规定了“君主的信仰能够决定其臣民的信仰”,换言之每个邦国选择信奉天主教还是新教由君主决定,不愿意信奉的人可以选择离开。
      由于人们拥有选择信奉的宗教和效力的国家的权利,这就导致德意志地区内部新教阵营诸侯和天主教阵营诸侯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最终爆发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欧洲三十年战争起初是神圣罗马帝国的新教和天主教内战,却因欧洲大国的纷纷卷入和法国站队新教阵营而发生性质变化,逐渐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混战。大国争霸、教派之争、法理争斗均在战争中有所体现。最终由于各方打的精疲力竭,统治神圣罗马帝国的哈布斯堡王朝妥协,承认了荷兰的独立地位,通过《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立了德意志邦国林立的现状,将其视为欧洲强国之间的博弈场和缓冲区,建立了欧洲均势秩序。

集权政治的经济化

      欧洲三十年战争不仅破坏了德意志地区的工商业发展进程,重创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室的威望,还促使德意志民众对建立中央集权的迫切。此时的英、法、瑞典和沙俄等国相继建立起官僚专制统治,唯有德意志依然陷于诸侯征战的泥潭,经济发展缓慢。前文提及德意志臣民拥有选择国家的权利,此时也逐渐从依据君主教派转移成为以国家效率为原则了。此时的德意志邦国中,谁能最先建立起强大、高效的中央集权国家,谁就最有希望继承德意志和神圣罗马帝国的衣钵。
      要想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就需要拥有大量的财富(也就是征税能力),如此才能确保官僚体系的正常运转和军队的有力保障。17世纪的欧洲经济重心已经从原先的地中海沿岸转移至大西洋沿岸了,英、法、荷兰的工商业贸易所带来的巨额商税是这些国家巩固中央集权的财政后盾。然而作为后发国家,德意志邦国显然不具备与它们竞争的实力,狭小的国内空间、被三十年战争扫荡殆尽的工商业基础都是致命的缺陷。于是,农税成为当时背景下德意志邦国建立中央集权制度的唯一财政来源,谁的农业商品经济最发达,谁就最有可能率先崛起。在整个德意志乃至欧洲遭受新兴工业化冲击之时,唯有勃兰登堡普鲁士地区(即易北河以东、波罗的海沿岸)完成了农业的繁盛,建立起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化国家。

容克贵族的军事化

      普鲁士之所以能够在德意志邦国中率先崛起,与当时的欧洲大背景脱不了干系。17世纪荷兰、英国的经济重心逐渐转向工业,从而成为粮食进口国。这就促使占据北德海岸线的勃兰登堡普鲁士地区能够通过农业商品参与世界商品经济大循环,这被普鲁士容克贵族抓住了时机。从此以后,容克贵族从过去手坐收地租的土地贵族,逐渐变成了经营农产品的农业地主商人。在“商农并举”的社会风气下,普鲁士容克贵族不断扩大自己的农庄,并加强了对自己土地上耕种农民的控制。
      容克贵族利用“父长制”的传统关系,实质上重新恢复了农奴制度,更充分的压榨农民。这样的一个具有某种独立性,又拥有雄厚财力的容克贵族,是有能力建立中央集权的。三十年战争中,率先建立中央集权的瑞典曾派兵南下,并封锁了北德的黄金海岸线,切断了德意志对外航线,给予容克贵族以重创,这就导致普鲁士容克贵族为了确保自身利益而急切需要建立中央集权。不同于英、法、荷兰等其他国家,王权是通过市民工商业纳税、官僚治理和国民募兵的方式加强统治的,而是采取容克地主缴纳农税和建立普鲁士特殊常备军的军事制度给予巩固的。
      当时的欧洲社会普遍实行长子(长女)继承制,家族次子、三子等往往没有继承权,故而容克贵族通常会选择前往军队出任军官,以此缓解贵族压力和加强贵族影响。相应的,农奴家中没有继承权的子嗣同样需要入伍,只不过他们是被管理的兵,这就意味着普鲁士军队中的管理关系其实就是对日常生活中统治关系的映射,纪律性和战斗力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由于先天地缘位置和地理条件因素,神圣罗马帝国皇权衰微、诸侯割据,自《奥古斯塔拉的宣言》和《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之后,更进一步加大了德意志地区重新统一的难度。恰在此时,由于英、荷等国产业转移、航海技术发展和北德黄金海岸便利等因素,普鲁士地区的农业商品被纳入全球贸易大循环中,逐渐发展壮大,并从德意志邦国中率先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