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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氏姓制确立大和国的统治体系

      在部民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统治体制是氏姓制。氏是由有力族长的直系、旁系血缘家族和非血缘家族组成的社会集团,冠有居住地名(如葛城氏、石川氏)、职业名(如忌部氏、服部氏)、祖先名(如久米氏)。氏的首领为氏上,对内主持氏神的祭祀,裁决氏内的争论,对外代表氏同他氏和朝廷交涉。有势力的氏上担任朝廷的官职,参与国政、他们拥有田庄和部曲、奴婢,是奴隶主贵族。氏的一般成员为氏人,是自由民,有势力的氏人拥有奴婢。氏上有表示身份高低的世袭称号姓。姓原来是氏人对氏上的尊称,后来随着大和国势力的发展,天皇作为统治贵族的手段,掌握赐予或剥夺姓的权力,从此,姓成为氏上身份尊卑的象征。受姓的氏上史称氏姓贵族。
      天皇赐姓的标难是根据血统和职务。姓的种类有臣、连、君、别、公、宜、造、首、史、村主、稻置等。一般天皇的后裔姓臣、君,所谓天神地祀的后裔姓连,中国、朝鲜移民的后裔姓使主、史、村主等。臣姓、连性的贵族地位最高,幕中最有权势者称大臣、大连,辅佐天皇,处理朝政。参与国政的又有伴造、国造、县主。伴造是世袭朝廷的某种职务、管理品部、子代、名代等部民的中小贵族,多姓首、造、连。国造是一国之长官,由朝廷派遣或任命臣服于大和朝廷的地方贵族,一般姓臣、君、公、连、直等。他们负责向朝廷上缴贡纳品,提供劳力;从一族中选送舍人(宫中杂役)、采女等事务,统辖范围相当于后来律令制下的郡。县主是国下面的行政单位县之首长,姓之长等。国造、县主也属于中小氏姓贵族。氏性制的实质是以身份序列维持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政治体制。官僚体制尚不完备,地方的国县制,到6世纪末至7世纪初才建立起来。
     “在大和国家里,由皇室、氏姓贵族组成的奴隶主阶级和部民、奴婢组成的奴隶阶级是两个根本对立的基本阶级。他们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被称为氏人的自由民阶级,处境虽比奴婢、部民好些,但也受皇室和氏姓贵族的剥削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