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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2

美国从政治独立到经济独立

      1812年之战,也可以说是第二次独立战争,因为,在这之前,美国在列国之中并没有真正取得平等地位。这次和约缔结之后,美国才受到一个独立国家所应受到的待遇。革命以来,美国所经历的种种严重困难,已经大部克服了。国家统一大业完成后,自由和秩序之间已获得平衡。只有少许的国家债务等着偿还,一大片处女地等待开发。和平、繁荣和社会的进步,交织成一幅美好的国家前景。
     从政治的观点说来,那个时代,正是当时人们所谓的「好感时代」。商业把全国上下紧紧地联成一个整体。战争所带来的苦难,更使人了解到应该保护美国的制造业,使它们能够和外国竞争。人们主张,经济独立和政治独立是同样重要的;经济上不能自给自足,政治独立便无从实现。再说,革命战争已经赢得政治上的独立,现在应该争取经济上的胜利了。为了实现独立自主的愿望,当时国会中的领袖人物亨利.克莱和约翰.卡尔洪提出「保护主义」的口号,呼吁当局用关税来扶植美国工业。
西进运动
图 第二次独立战争之后,美国开始了更加激进的西进运动
      那时正是提高关税最有利的时机。佛蒙特州和俄亥俄州的牧人们,都希望用保护制来抵制英国羊毛。肯塔基州正在采用当地的麻制成装棉花用的麻包,但苏格兰制造的麻包,对它是一大威胁。匹兹堡当时的钢铁工业蒸蒸日上,希望能取得英国和瑞典钢铁在美国的市场。一八一六年规定的关税率非常高,足以保护国内的制造业。此外,许多人主张兴建全国公路和运河网,他们认为,改善交通,可以使东部和西部,更加紧密地连结起来。
      最高法院作出的一些公告,大大加强了联邦政府的地位。笃信联邦主义的约翰.马歇尔,是弗吉尼亚州人,从1801年起就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一职,直到一八三五年逝世时为止。在他上任前,法院权力薄弱,他上任后,把法院变成了一个有力的组织,和国会与总统的地位鼎立并重。马歇尔作出许多历史性裁定,但他从不违背一个重大原则,那就是,坚决维护联邦政府的主权。
     马歇尔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法官,而且是一位伟大的立宪政治家。在漫长的服务期间;他判决了近五十宗涉及到宪法的案件。
     他在1803年马伯里与麦迪逊之争的案件中,发表了有名的见解,他确定了最高法院有权覆审国会或州议会所制定的任何法律。1819年麦克洛克对马里兰一案中,他又一次处理了宪法赋予政府的各项权力的老问题。他坚决维护汉密尔顿的理论,认为除了宪法中明文规定的权力外,政府还具有宪法条文中暗示的其它权力。为使美国中央政府成为有效的力量,马歇尔作出的贡猷并不亚于其它任何领袖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