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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3

元朝的政治制度解剖

      元朝在政治上废除尚书省和门下省,保留中书省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地方实行行省制度,开中国行省制度之先河。元代也推行了不少弊政,如诸色户计 、投下制、驱口制、匠籍制、籍没制、人殉、宵禁、海禁等,中断了唐宋变革的进程,严重的历史倒退,深刻地重塑了宋后中国的历史。
元朝行省制度
图 元朝行省制度
      有说法指出由于蒙古人与汉人人数的比例极不平均,元廷为了保护蒙古人地位,主张蒙古至上主义,推行蒙古人、色目人(包括西域各族和西夏人)、汉人(原金朝统治下的人民)、南人(南宋统治下的汉人)等四个阶级的制度,但四等级制度并不见于官方文告及档案。有学者认为,元廷给蒙古人与色目人极大的权利,并让汉人与南人负担较大的赋税与劳役,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十分沉重。然而学术界迄今并没有发现元代有把臣民明确划分为四等的专门法令,但这种划分却反映在一些政策和规定中,例如汉人打死蒙古人需要偿命,而蒙古人打死汉人只需“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原文为怯薛歹蒙古人,怯薛歹为元代一特权阶级)。汉人如当兵则不许充宿卫,如当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贰(虽然实际上存在很多例外情况),这些法律规范对于汉人均不平等。然而仍任用不少汉人为官、例如史天泽、贺惟一等等。
      近代有研究指出,元代有相当多的汉族人在各级官府担任高级职务,其中不少是正职。在《元史》、《新元史》、和《蒙兀儿史记》所作传的864名三品以上的官员中,汉人占了409位,即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七。此外,汉人在元朝官府里做正职的,除了在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行中书省担任高官的汉族大僚外,在六部中任职尚书的,亦俯拾皆是。综合来看,汉族人在元朝各级政府不仅任职显要者甚众,而且担任正职者也为数不少。认为“元朝各级官府 的高级官吏,必须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汉人最多只能做到副职”的说法并非准确。
      元朝在经济方面仍以农业为主,整体生产力向前发展,尤其是边陲地区的经济发展最为显著,在生产技术、垦田面积、粮食产量、水利兴修以及棉花广泛种植等方面仍然取得一定进步,虽然元朝整体生产力比宋朝低。蒙古人是游牧民族,草原时期以畜牧为主,经济单一,无所谓土地制度。蒙古军在攻打华北时,惨酷的屠杀和劫掠带来很大的破坏。攻灭金朝后,在耶律楚材劝谏下,窝阔台汗同意复苏农业,鼓励汉人垦殖以期长治久安。元世祖即位之后,实行些鼓励生产、安抚流民的措施。到元朝时,由于经济作物棉花不断推广种植,与棉纺织品在江南一带都比较兴盛。经济作物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就使当时基本上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在某些方面渗入商品货币经济关系。但是,由于元帝集中控制大量的手工业工匠,经营日用工艺品的生产,官营手工业特别发达,对民间手工业则有限制。元朝商品经济和海外贸易较繁荣。
      元朝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大过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不同于中国历史上其他征服王朝为了提升本身文化而积极吸收中华文化,元朝皇室对于宗教兴趣浓厚,极力推崇伊斯兰教与藏传佛教乃至景教,对中华文化则采取与西亚文化并重的模式进行发展。在政治上,政府大量使用来自西亚的色目人,降低契丹人、汉人儒者的地位,压制南人。虽然元朝前期没有举办科举,但对儒家文化有着应有的尊重,并且将儒家推广至边远地区,元朝创建了24400所各级官学,使全国平均每2600人即拥有一所学校的政绩,创造了“书院之设,莫盛于元”的历史记录。由于士大夫文化式微,意味宋朝显贵的传统社会秩序已经崩溃。这使得在士大夫文化底下,属于中下层的的庶民文化反而有机会迅速的抬头并普及。这个现象在政治方面是重用胥吏。在艺术与文学方面则是发展以庶民为对象的戏剧与艺能,其中以元曲最为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