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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1

美国政府的初立与向西政策雏形

        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使美国人民有机会把他们在独立宣言中表达的那些政治理想,变成法定的观念,并通过各州的宪法来纠正过去的一些不平现象。今日,美国人对于生活在成文宪法之下已经习以为常,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事。事实上,这些成文宪法是在美国发展起来的,也是历史上最早的宪法之一。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曾经写道:「在一切自由的州中,宪法决定一切。」各处的美国人都要求「有个固定的法律作为生活准则」。
        早在1776年5月10日,大陆会议就通过了一个决议,要求各殖民地成立新的政府,「为选民们谋求幸福与安全。」当时,有的殖民地已经成立了新政府。独立宣言发表后的一年之内,除三个州之外,其它各州部拟订了新的宪法。
美国联邦政府建立
图 美国联邦政府建立
       大多数的新宪法体现了民主思想的影响。但是,新宪法并非和过去完全割绝,因为它是以殖民地时期所积累的经验、英国人的实践和法国的政治哲学等作为坚固的基础的。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是,美国革命事实上是在这些州宪法制定时才算完成的。
        制宪者的第一个目标自然是要获得那些「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这些权利曾一度受到侵犯,使得先前的各殖民地不得不起来和英国割绝关系。因此,每一州的宪法,开头总有一个权利宣言或权利法案。弗吉尼亚宪法是其它各州的典范。宪法中有一个宗旨宣言,综述人民主权、官员轮换制、选举自由一类的原则,并且列举各项基本自由,包括合理的保释金、刑罚须合人道、以民兵代替常备军、陪审团必须迅速进行审判、出版和思想自由、多数人有改组或变更政府的权利、以及禁止使用笼统的搜捕状等。
        有些州还把自由的范围扩大,加进了言论自由、集会自由、请愿自由,有时还包括携带武器的自由、援用「人身保护法」的权利,住所不得受侵犯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权利。此外,各州宪法绝对遵守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各部门互相制衡。
        当十三个殖民地在转变成州,并且为适应独立后的环境而进行调整的时候,新的殖民地正在从沿海居民区向西部广阔的土地扩展。开拓者被新地区肥沃的土地所吸引,不断涌到阿巴拉契亚山脉以及山后的一带地方。1775年时,沿河散布着的那些居住区,已有好几万居民。他们住在那里,山峦隔阻,距离当时东部政治中心有好几百公里。因此,居民们便成立了自己的政府。从滨海之州来的居民,则纷纷涌向肥沃的河谷、硬木森林里以及内地的平坦草原上。到1790年时,整个阿巴拉契亚山脉地区的人口,已超过了十二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