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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3

美国独立前的法理准备和思想鼓动

《常识》

 
       随着1776年曙光的来临,美洲大陆呈现出一幅殖民者奋战大英帝国的壮丽画面,不过殖民者的目的仍然是在祈求他们在帝国中的权利。即便在战争已经打响之后,1775年7月大陆会议的国会继续向乔治三世发出橄榄枝请愿书(OliveBranch Petition),再次保证美洲人对王室的效忠,希望争取一个"永久的和解"。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真正领悟当时形势的内部逻辑、并揭示了美洲殖民地走向独立所包含的深远意义的人,不是一个出生在美洲或来自美洲一个源远流长家族的殖民者,而是一个刚从英格兰来到北美的新移民。1774年末,托马斯·潘恩移民来到费城,在此之前,他是一个英国工匠和低级政府官员。他很快与一群为美洲利益奔走和疾呼的人有了联系,包括约翰·亚当斯和本杰明·拉什(BenjaminRush),后者是费城的一名医生。正是拉什向潘恩建议,希望他能写一份支持美洲独立的传单。
      这份传单便是《常识》,它的作者署名只是"一名英国人",1776年1月开始发行。传单的开头不是将殖民地的种种抱怨复述一遍,而是对"过度自吹自擂的英国宪法"以及世袭统治和君主政府的原则发起直接的攻击。英国的君主制并不是什么世界上最完美的政府体制,潘恩写道,它的首领是"野蛮成性的英国王室",英国宪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两大自古以来的暴政体制"所构成的,即"通过国王体现的君主暴政和通过上院议员体现的贵族暴政"。他继续写道,"在上帝眼中,对于社会来说,任何一个诚实的人比起那些自古以来带着王冠的流氓恶棍来说,都具有更大的价值。"比起君主制来,人们更应该选择一种基于定期的选举、公民权利为成文宪法所保障的民主制度。
      当话题转向独立的问题,潘恩引用了殖民者的经历来说明他的观点。"当人们认定一个大陆将永远为一个小岛来统治的时候,"他写道,"事情就不能不令人感到荒谬。"在大英帝国的控制之中,美洲的前景是有限的;将自身从《航海条例》的约束中解放出来、自由地与整个世界进行贸易交往,美洲的"资源优势"是不言而喻的。潘恩将新国家的经济前景与商业自由的思想联系起来。通过独立,殖民地可以第一次防备自己卷入无止境的欧洲强权的帝国争霸战争。不列颠把美洲殖民地"拖入"到与西班牙和法国等的战争之中,而这些国家"从来......就不是我们作为美洲人的敌人,而是我们作为英国臣民时的敌人"。所以,潘恩认为,大英帝国的成员资格对于殖民地来说,不是一种福利,而是一种负担。
      在这篇写作的结束部分,潘恩的思路超越了现实的考虑,为美国革命的历史意义勾画出一幅震撼人心的前景。他用一种动人心魄的语言写道:"美洲的事业,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所有人类的事业。"这个新国家将变成自由的故乡、"人类的避难所"。
 

潘恩的影响

 
      潘恩在书中所表达的大部分思想并不是他的原创。《常识》的独特之处在于潘恩表达这些思想的方式和他所针对的读者群。潘恩之前的政治写作通常是针对那些受过教育的殖民地精英阶层而写作的。"当我提到'公众'的时候,"弗吉尼亚的约翰·伦道夫在1774年时说道,"我是指大众社会中具有理性意志的那一部分人。那些愚昧无知、粗俗野蛮的人不适合......管理政府的要害部门。"如同福音派牧师在宗教布道领域摧毁了受过科班训练的教士的垄断一样,潘恩开创了一种崭新的政治写作的风格,目的在于极大限度地扩展政治讨论得以进行的公共领域的空间。他的写作清楚明了,直截了当,尽量避免使用艰涩难懂的语言和拉丁文短语,而这类语言在当时针对受过教育的读者而写作的政治传单中十分常见。《常识》很快变成了政治写作史上最为成功和最有影响力的一篇杰作。据潘恩自己的估计,《常识》销售了大约15万册,他将自己的那一部分收入用来为大陆军队购买军需物资。
       1776年2月,马萨诸塞的政治领袖人物约瑟夫·豪利(JosephHawley)读完《常识》之后说:"每一种观点都深深地渗透到我早已做好准备的心灵。"在经历了漫长的反对英国向殖民地课税的斗争和1775年的战争爆发之后,豪利和成千上万的美洲人早已在心灵上做好了接受潘恩思想的准备,他们逐渐认识到,英国是一个腐败堕落的社会,自由正在那里消失。1775---1776年冬天,战争变得激烈起来,殖民者侵入加拿大的企图遭到失败,英国军队焚烧了缅因的法尔茅斯(Falmouth,今波特兰),炮击了弗吉尼亚的诺福克(Norfolk),这一切为走向独立的运动增加了砝码,1776年春,数十个美洲的社区通过了一系列的决议,要求与英国决裂。《常识》出现仅6个月之后,第二届大陆会议做出决定,割断联结殖民地与大不列颠之间的纽带。
 

《独立宣言》

 
       1776年7月2日,大陆会议正式宣布美利坚合众国为独立国家。两天之后,大陆会议批准了由托马斯·杰斐逊写作的、大陆会议修订的《独立宣言》。宣言用大量篇幅列举了一连串的冤情,控诉英王乔治三世的罪行,从在殖民地民居内驻扎军队,到不经殖民者同意就向殖民地课税等都列举在内。英国的目的,《独立宣言》称,是将"绝对的暴政"强加于殖民地的头上。杰斐逊原稿中的一段话曾谴责了奴隶贸易的非人性做法,批评国王否决殖民地企图限制奴隶进口贸易的法律,但在佐治亚和南卡罗来纳的坚持下,这段话被大陆国会删除了。
《独立宣言》
图 独立宣言手稿
      《独立宣言》的经久不息的影响力并非来自对乔治三世的抱怨,而是来自杰斐逊的前言,尤其是前言的第二段。这一段的开头是:"我们视下列各项为不言而喻的真理:所有人生而平等,拥有造物主所赋予的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使用"不可剥夺的权利",杰斐逊意在指出,因为这些权利是最基本的、扎根于人类本质(或约翰·洛克所称的"自然状态")之中的权利,所以政府不能予以剥夺。
 
      杰斐逊然后为殖民地与英国的决裂进行辩护。他写到,政府的权力来自"受统治人的同意"。当一个政府对它的臣民的自然权利造成威胁的时候,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独立宣言》最终是一部坚持拥有革命权的宣言。它的目的不是仅仅展示一种政府理论,而是为一场反叛正名。两个多世纪以来,对于无数代自然权利遭到剥夺的美国人和世界范围内那些寻求独立和自治的殖民地人民来说,《独立宣言》始终是一种充满希望的鼓舞力量。《宣言》很快被翻译成为法语和德语,但一开始并没有翻译成西班牙语,因为西班牙政府担心它会在西班牙的美洲帝国中激发起危险的思想。
 

《独立宣言》和美国自由

 
       《独立宣言》一劳永逸地改变了美国自由的内容。它完成了美国独立在目标上的转化:即从争取赢回作为英国人的权利向争取捍卫人类权利的转化。用杰斐逊的话来说,是"自然的法和上帝的法",而不是英国宪法和生而自由的英国人传统,使得美国的独立得以名正言顺。自由不再是一套具体的权利,也不再是为某一特定群体和人民在某种社会环境下所享有的特权,而成为一种凡人皆应享有的权利了。
       杰斐逊的理论------包括自然权利、反抗专断权威的权利等------主要来自于约翰·洛克的著述。如上一章所讨论过的,洛克认为政府的基础是一种"社会契约",违反契约就等于毁灭了权威的正当性。然而,当杰斐逊在宣言的开始部分将众人熟悉的洛克三权论中的"财产权"换成了"追求幸福的权利"的时候,他便将这个新生国家的命运与一个开放的、民主的过程联系起来了,通过这个过程,个人将发展他们自己的潜能,追求他们生活目标的实现。不受政府阻碍的对个人成功的追求,将成为美国自由的一个核心内容。传统不再统治现实,美国人可以按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来建设他们的社会。